合建質安〔2019〕15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
為切實加強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春節后和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省領導批示及省住建廳、省應急辦部署,決定在全市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活動?;顒影础妒∽〗◤d、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立即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的緊急通知》(皖建質明電〔2019〕8號)要求執行。
同時,結合近期正在開展的工地排水排查、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及消防安全檢查等工作,決定組織春節復工后安全生產暨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等綜合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據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建質〔2017〕57號)
2.《安徽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扎實做好節后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電報〔2019〕373號)
3.《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春節前停工節后復工期間建筑安全生產暨城鎮供氣等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質函〔2019〕320號)
4.《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立即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的緊急通知》(皖建質明電〔2019〕8號)
5.《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做好春節期間全市建筑工程停工、值班應急和復工工作的通知》(合建質安〔2019〕6號)
6.《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建質安〔2018〕24號)
7.《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市建設系統消防安全專項排查的通知》(合建質安〔2019〕9號)
二、督查內容
1.節后復工安全排查情況。主要檢查各企業開展復工安全檢查工作情況,復工程序是否規范,施工單位是否開展了自查,監理單位是否開展了復核,建設單位是否進行了審批,復工前是否告知監督機構。
2.關鍵人員在崗履職情況。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項目總監等安全生產關鍵崗位管理人員是否到崗履責。
3.人員安全教育情況。項目所有作業人員是否按照要求接受過三級安全教育。重點檢查新上崗及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情況。
4.監督機構履責情況。重點檢查監督機構對監督項目節后復工情況的掌握情況,開展節后復工的監督檢查情況,對不符合復工條件擅自復工項目的處理情況等。
5.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工程質量安全提升、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開展情況。主要檢查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工程建設責任主體落實文件要求情況。
三、督查方式
綜合督查采用隨機查的方式開展,請各監督機構于3月12日前,將項目清單以及復工情況、檢查情況報我局質量安全處。檢查組隨機確定督查項目,確定后直奔施工現場,查閱工作臺賬,查看施工現場,了解監督機構及企業履職情況。
四、督查時間
2018年3月14日開始,提前一天通知受檢縣區及監督機構。
五、結果運用
督查工作結束后,我委將對復工要求未落實、現場隱患較多、關鍵人員未在崗履職和安全教育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及項目予以通報批評并記不良記錄。
附件:1.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立即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的緊急通知》
2.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扎實做好節后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電報〔2019〕373號)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2019年3月5日